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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 发布人: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一等7名;二等20名;三等7名。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1010http://mynew.seu.edu.cn申请者需在109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至院办。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925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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