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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法学院著名学子——范馨香

发布时间:2009-02-20 发布人:

 

 

中大法学院著名学子——范馨香

       范馨香,女,1921年出生,湖北省应城县人。1938年在汉口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入学联考,为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录取。然后偕王作荣转辗跋涉山川而至重庆于1939年报到入学,194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后,旋即通过司法官高等考试。在此后的38年中她长期从事司法工作,从担任地方法院的推事起直至升迁至台湾的大法官。
  范馨香20多岁时起,先后担任过四川长寿、江苏镇江、桂林的地方法院及广西高等法院的推事。1949年去台湾后曾担任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庭长,台湾最高法院庭长。1972年以"曾任最高法院推事10年以上而成绩卓著"的资格,出任台湾司法院的大法官并连任三届,从事统一解释法令等工作,成为台湾最资深的大法官。
  范馨香以能终身从事司法工作为荣,有丰富的司法实际经验,她务求判决公允,并严格遵守司法独立之精神,不受外界干扰。她常说:"法官必须能拒绝一切外界物质的诱惑与人事的纠缠。如果我有什么座右铭的话,那便是我希望这个世界因我的到来变得更为美好,而非变得更为丑恶。"
  自1956年起她曾兼任台湾的东吴大学教授,并一度兼任台湾的政治大学教授,讲授商事法、民权、物权等课程。并曾多次赴日本、德国及非洲各国考察司法业务及参加国际妇女法学会议。
  王作荣与范馨香从被中大录取即结伴赴重庆入学,四载同窗结下的不解之缘,1944年结婚后,伉俪情笃,合撰有《鲽情深》一书。
  范馨香于1987年病逝台北市。90年代其夫婿王作荣以其伉俪名义在东南大学设立了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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