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学术研究  科研通知

【科研信息】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3 发布人:

 

【科研信息】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转自: 时间:2008年4月1日12:33

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截止时间:08年4月11日) 2008年3月28日
各有关院系、部门:
     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⒈此次申报确定的重大研究领域:(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4)江苏建设教育强省问题研究;(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6)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科发展需要,围绕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选题应体现江苏特色,具有创新性、开拓性;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学校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3.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给予倾斜。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有在研由学校资助项目(含预研基金、出版基金)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已获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10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二、 申报办法
   ⒈申报种类:申报设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只能申报指导项目。项目经教育厅批准立项,由学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重大(1.5万)、重点(0.8万)、一般(0.5万)。
   2.专题项目:教育厅继续设立面向辅导员的专题研究项目。该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专职辅导员,任职1年以上,由高校辅导员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我校限报5项。请申报该项目者在4月9日前将申请书(一式4份)送学工部审核(联系人:江雪华 电话:52090280)。
   3. 此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30项。一般项目限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职称者申报。
   三、 申报程序
     1. 请重新下载安装《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挂在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在该系统中打印《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其中1份由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受理时间:4月11日之前。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筛选。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seu.edu.cn
  
   科 技 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