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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科研工作记分办法

发布时间:2008-10-23 发布人:

 

法学院科研工作记分办法
转自:原创   时间:2006年11月25日9:39

 
一、科研经费的记分
(1)纵向课题负责人:国家级重大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4分,国家级重点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3分,国家级一般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2分,其他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1分;
(2)横向课题负责人:每项每2万元记1分;
(3)自筹经费或无经费课题和纵向课题不足1万、横向不足2万的课题负责人:每项记1分;
(4)纵向2万以上、横向4万以上课题的参与人:前三人每人每项记1分。
以上科研经费不含校内各单位投入的经费,且必须是当年立项项目。
二、学术著作的记分
(1)个人专著:每本每2万字记1分;
(2)主编或合著第一负责人的著作:每本每3万字记1分;
(3)非第一主编、副主编或合著非第一负责人的著作:每人每本记3分;
(4)参编著作:每人每本记1分。
三、学术论文的记分
(1)A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5分;
(2)B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0分;
(3)C级刊物论文:每篇记5分;
(4)D级刊物论文:每篇记3分;
(5)E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分。
A级刊物指《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美国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收录;B级刊物指《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社科文摘》;C级刊物指法学类核心刊物、《法制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国外相关学术期刊;D级刊物指其他社科类核心期刊;E级刊物指其他公开出版的刊物或论文集。
以上论文的署名单位或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南大学”。合作论文只对第一署名人记分。被转载的同一篇论文按照最高分值记分一次。论文的字数必须在2000字以上;不足2000字的,降二级记分。
以上“核心刊物”的认定依据包括:《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2006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及集刊目录定期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期刊目录为准认定。
四、学术会议的记分
(1)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5分;
(2)在境内召开的重大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3分;
(3)在全国性重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1分。
五、以上各项记分总值用作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其中,科研经费(1)、著作(1)(2)和论文(1)(2)(3)(4)的记分总值,同时用作科研奖励的记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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