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  学院信息

2009年本科生助学贷款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7 发布人:

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学工系统中进行贫困生认定,贫困生认定截止日期为本周日(920日);

二、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即1991121日前出生的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担保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的三个月以内的缴费单据原件。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本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盖章;

4)有效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及相应存折首页的复印件;

5)老生需提供全部的成绩单,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1、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第三方亲属是指除父母以外的直系、旁系亲属。

 2、凭本人借记卡和身份证可在中国银行任意网点补办配套的中行存折。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916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