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表
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 | 孟红 | 副组长 | 高歌 | 秘书 | 戴金凤 |
组员 | 周佑勇、宋涛、龚向和 | |||||
院系推免生工作专家考核小组 | 组长 | 施建辉 | 副组长 | 杨素云 顾大松 | 秘书 | 戴金凤 |
组员 | 胡朝阳、张洪涛、高歌、步兵、陈玉玲、张蓉、戴庆康 | |||||
学院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 1、 2、9月21、22日,学生向院提出书面申请。由秘书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审查并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3、9月23日、24日,专家组组织综合考核,计算成绩和排名次序,并公示; 4、 5、 | |||||
成绩评定原则及排名办法或公式(含学习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等) | 成绩评定原则 1、免试推荐综合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只涉及专业内容,不考核外语水平; 2、免试推荐综合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 3、笔试内容不分专业方向,考核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和刑法学; 4、面试由专家工作组进行,由工作组事先准备题库,由学生抽题回答,工作组老师可以根据回答情况随机提问。 排名办法 1、确定推免生选择次序的排序成绩由课程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 2、课程成绩为:学生前三年必修和限选课程的总平均分,; 3、课程成绩占排序总成绩的80%,综合考试成绩占排序总成绩的20%; 4、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或获得校长奖学金、校级“三好生标兵”的,可在排序总成绩上加1分,具有上述多项加分因素者不累加;因需要破格使用过上述因素之一的,不再加分。 5、本院各专业方向只录取1人,排名在前的学生优先选择。 | |||||
学院面试办法 | 面试由专家工作组进行,由工作组事先准备题库,由学生抽题回答,工作组老师可以根据回答情况随机提问。 | |||||
备注 | 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有优先选择权 |
本表于9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填表人:戴金凤 联系电话:52091156 教学院长(院系公章):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