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管理  法学硕士

东南大学法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发布时间:2009-11-02 发布人: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补充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结合本院实际,现对本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的各个培养环节,依次办理以下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1、通过学校学位英语统考或雅思、托福等成绩合格;
2、修满学分,成绩合格;
3、通过开题报告,且开题时间已满6个月;
4、资格论文合格;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并以东南大学名义,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果有发表论文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必须正式发表后才能提交分委会讨论学位。
5、清缴学费;
6、 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7、 公共讲座成绩合格;
8、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通过答辩申请;
9、学位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
 
二、答辩时间
2007级硕士研究生需在2010年3月10日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如不能在此时间完成的,应于2009年11月份到培养办申请延期答辩,延长时间从学制结束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半年。
2009-2010学年答辩期安排为:2010年1月15日至3月10日、5月20日至6月20日。研究生在上述时间段的1月15日、5月20日的前40天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抽盲审手续(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10、2010年4月1—4月30)。
同一专业答辩时间应该一致,具体答辩时间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由专业负责人11月10日以前上报到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人选由各专业自行确定,由学院负责人审定。
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指导老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全部具有副高职称。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由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至少一人,如答辩委员中有二位正高职称人员,则可不请校外专家)组成。同一专业的同一答辩期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最多可更换一名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答辩形式
各专业应公开组织答辩,答辩前应张贴答辩公示海报,或在网上发布答辩信息,邀请广大师生旁听。
 
五、答辩程序
1、原则上由该学科所属分会委员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3、教研室简要介绍硕士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健康及政治表现;
4、硕士生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一般约3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硕士生答辩;
6、休会,答辩委员会评议;
①、论文评阅人宣读本人的评阅意见(评阅人不兼答辩委员时,由答辩委员会秘书代为宣读);
②、评定硕士生的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③、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论文修改后重新答辩(表决票中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姓名及投票日期等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统一填写);
④、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
⑤、签署决议书。
7、答辩委员会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六、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论文答辩后,硕士生应按答辩委员会和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其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再装订4本学位论文,同是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七、答辩记录
 
八、学位论文的内容及印刷格式
可在研究生院下载区域“研究生学位”下载,网址:http://seugs.seu.edu.cn/down/1.asp
 
九、答辩材料归档
答辩完毕后,答辩秘书应尽快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内 容
学籍档案袋(份数)
人事档案袋(份数)
学位论文(共4份)
3
1
开题报告(1份)
1
 
课程学习计划(1份)
1
 
研究生实践环节和综合能力考核表(1份)
1
 
发表论文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每篇发表的论文1份)(2份)
1
1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
1
 
中期考核表
1
 
表一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1份)
 
1
表二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阅)书(2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份)
 
3
资格论文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内容全文)(1分)
 
1
2000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含学位论文封面)(8份)
 
8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完整;日期应按事项发生的逻辑顺序填写。
如果有被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向研究生教务办上报作者名单及相关材料。
 
十、毕业证、学位证
    研究生通过答辩并按要求办好各项离校手续的,方可拿到毕业证书。硕士答辩后必须在一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学位讨论,分别经部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拿到学位证书。
研究生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毕业电子照片,地址:玄武区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会堂一楼),电话:025-84506946。(注:交给研究生院照片4张)。学生如不及时拍摄并提交照片,会影响到其毕业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
十一、其他
2007级以前遗留下来未答辩打算随07级一起答辩的研究生,可参照以上相关事项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
 
 
                             2009年10月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