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东南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6】2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2016级博士研究生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2015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014级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2014级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名额分配
2014级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二等奖2人;三等奖2人;
2015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
2016级博士研究生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无等差和名额限制。
2014级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享受学业奖与学费等额,无等差和名额限制;
2015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人;二等奖21人;三等奖21人;四等奖22人;
2016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6人;二等奖32人;三等奖17人;四等奖17人。
二、申报流程
时间:10月13日全天,10月14日上午提交申报材料至学办李波老师处,现场初审
申报材料:a、2014级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硕士研究生提交《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已发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提及的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b、2016级硕士研究生提交《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交学业学业奖学金申请,申请条件详见《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请严格遵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切勿随意变动,务必附上导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