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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培训简报(三)

发布时间:2017-04-19 发布人:

   2017410日至414日,东南大学法学院受江苏省律师协会委托举办的涉外律师培训进入课程第三单元。本单元课程由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天翼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和戴庆康副教授、外国语学院金晶副教授和徐晓燕讲师承担,分别就三个专题、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进行讲授。

专题一:“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中国公民海外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问题

张天翼律师作为已经在东南亚设立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业务的八谦老挝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全新的实践角度并结合东南亚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介绍了中国企业投资东南亚国家的现状以及中国企业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体系和环境、外国投资管理模式、公司设立运营、进出口管制、知识产权、投资争议解决等。张律师结合其经办的投资、争议解决等项目经验就中国律师如何走出国门、提供跨境法律服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专题二:涉外民商事诉讼中的特殊法律问题

肖冰教授以四个涉外案例分析引导出裁判共性,强调司法裁判的核心要素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核心的判断依据是法律规则,而这些案件裁判失当的根本原因在于忽略了规则。肖教授指出,“涉外”的特质有三:多元规则体系、多重规范属性和繁复适用过程,国际法要处理的问题往往与国内法交织在一起,因此,作为涉外律师,不仅要有复合的知识背景、综合的法律基础,也要有高度的使命责任。肖教授对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带动了学员的思考,短短的一上午课程令他们感到获益匪浅。

  

  

  

  

 

专题三:“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工程承包示范合同(FIDIC)新版文本与实务应对

戴庆康副教授从“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工程法律和实务的关系入手,以全英文授课模式,围绕如何选择合适的合同条款、为什么选择FIDIC合同、工程师的角色、三版FIDIC合同的比较分析等问题对国际工程承包示范合同的文本进行了详细解说,并特别介绍了2017FIDIC的最新修订内容。

  

专业英语四课

戴庆康副教授以Non Legal English”的方式引入了“Legal English”的四课主题教学。首先,以一则名为“a transaction of an orange”的“parody”中展现的合同文本为例,分析了该合同的文本内容、法律用语表达以及结构段落,并与学员交流了合同拟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其次,以美剧“Boston Legal”入手,从理论上讲解了法律文书写作的特征,介绍了查找、阅读案件的方法,并详解了案件总结报告的写法。再次,以“Groner v.Herisk”案进行案件事实界析与法律适用分析,并指导学员完成一份案件总结报告。最后,以催收函为例,讲解了如何面向非律师人员发律师函,并与学员分享了自己所写之函件,与学员交流讨论,供学员批评指正。

 

 

   基础英语四课

徐晓燕讲师和金晶副教授指导的基础英语四课,课堂气氛轻松活泼。两位老师,前者干练犀利,以不同的角度告诉学员如何学习英语、如何去听一个全英文的专业学术报告,从点到面,从预判到寻找逻辑,使我们在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的去理解外国专家学术报告的主旨;后者循循善诱,努力让每位学员都有机会在课堂开口说英语,让大家敢说多说,其一口流利而优美的英语也让人不由自主得心生向往。

  

本单元课程中,各位专家从自身的实务经验出发,采用理论讲解、案件实操、讨论分析与总结归纳相结合的方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与学员进行交流研讨。专家们不仅讲授了涉外律师所需的专业知识,还培训了学员们有关法律英语的专业技能,更让学员们提前感受到了出国培训的全英文环境,广受各位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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