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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东南大学举行

发布时间:2017-06-21 发布人:

    2017617,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东南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协办。此次研讨会旨在总结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最新实践,推进设区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行政学院、郑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社科院、江苏省社科院、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上海商学院、淮海工学院、常州大学以及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镇江市人大法工委等单位80的多位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

  

    江苏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鸿志主持开幕式。东南大学副校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周佑勇教授致欢迎辞。他首先代表东南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对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同时介绍了东南大学复建法学院以来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强调了本次会议对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研究和交流的重要意义。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代表中国立法学研究会致辞。并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做了重要讲话。

   

  

(东南大学副校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周佑勇教授致欢迎辞)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致辞)

    在主题发言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以“党领导立法工作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为题,指出坚持党领导立法十分重要。从长远看,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境界,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中国政法大学侯淑雯教授以“中国设区市立法的类型与原则”为题,强调地方立法权的逐步放开是世界趋势,并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为例进行佐证,我国地方立法趋势应与此保持一致。同时指出,中国的地方立法分权与共权相互掺杂,地方立法不但需要实现地方立法任务,也需要保障中央立法任务的实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教授以“设区的市立法事项的规范分析”为题对设区的市立法事项展开专题研究,以期明确“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的内涵与外延,继而对设区市立法所能涉及的领域予以综述,提出“政策从宽、落实从严,逐步放权”的操作思路,同时建议国家权力机关应进一步优化立法技术规范,扩展设区市立法事项。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配置”、“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地方立法科学化与精准化”、“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三个单元议题。华东师范大学陈俊教授、浙江工业大学石东坡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秦小建副教授、东南大学孟鸿志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周伟副教授、河海大学王春业教授、山东社科院白利寅助理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友健、山东政法学院李克杰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宋琳璘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汤善鹏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兰松、西北大学代水平副教授、郑州大学李建新副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张治宇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梅扬博士研究生、淮海工学院法学院李敏讲师围绕单元议题先后发言。北京行政学院金国坤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刘小冰教授、江南大学曾祥华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南京大学肖泽晟教授、扬州大学张清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杨登峰教授、河南省社学院祁雪瑞研究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连勇、东南大学龚向和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栗燕教授、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分别做点评发言。

    闭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煜兴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做了精彩的学术总结,他代表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对大会承办组织者表示感谢,称赞会议中所传达出的全面、多元的学术观点,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取得的学术成果,认为本次会议是一次高规格、高学术质量的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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