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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泰检青年英才“331”计划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8-30 发布人:

  2017828日下午,泰州市检察机关青年英才“331”计划培养对象与特聘导师结对仪式在泰州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刘艳红院长、欧阳本祺副院长、李煜兴副院长,以及陈洪兵教授、李川教授、王禄生副教授、熊樟林副教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刘艳红院长代表我院与泰州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实施泰检青年英才“331”计划合作协议书》,我院7名教师被聘请为泰检青年英才职业发展导师。 

  结对仪式上,刘艳红院长进行了致辞。刘院长高度赞赏了泰州市检察院对青年英才“331”计划实施的认真部署与积极推进,表示必不辜负泰州市检察院对特聘导师团队的重托,将结合我院的学科优势与科研特色,以务实严谨的态度在授课培训、课题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深耕细作,不断探索检校共建新模式,努力打造成检校合作新标杆。泰州市检察院李军检察长强调了启动实施泰检青年英才“331”计划的重要意义,对遴选出的30名优秀青年干警提出了殷切期望,要求培养对象争先创优、攻坚克难,以优异成绩回馈组织的重托和导师的培育。

 我院陈洪兵教授与李煜兴副院长作为特聘导师代表发言。陈洪兵教授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在课程培训、学术训练、科研合作等方面为培养对象提供指导与帮助,通过导师的帮带结对提升培养对象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李煜兴副院长表达了对本次合作的热切期待,希望借助此次检校合作机会,不断融合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发现新问题,解决真问题,开创检校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三位培养对象代表也分别表态将珍惜向导师学习的宝贵机会,在工作中善思多学,立足岗位成才,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扮演好“火种”与“桥梁”角色。结对仪式结束之后,特聘导师与结对对象分组座谈,交流了个人的业务专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以及对培养方案的思考与建议。

根据《合作协议书》要求,在未来三年我院将安排优质师资与泰州市检察院30名青年干警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带,合作研究法学理论课题、开通案例咨询绿色通道,帮助培养对象解决检察业务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此次与泰州检察院深度合作,开拓了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检察实务资源与高校学术资源优势互补,拓展了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此项合作有助于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学术创新,促使我院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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