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我院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应邀为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师生作了主题为“中国法学的研究范式与转型”的讲座。讲座系“走近名师名家——大家谈治学”系列活动,旨在为学生与老师提供面对面交流的良好平台,提高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认知程度,促使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研究的动态,讲座在该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刘艳红教授结合自己的治学经历,从中外各类法学方法论类的书籍入手,通过比较不同类型的方法论著作,阐释了“优秀的法哲学思想之根基在于部门法”的观点,并且从方法论的立场出发展开论述。
刘艳红教授结合当下中国法学的研究范式与格局,并立足于中国成文法主义的传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几种范式进行了剖析与比较。刘艳红教授还强调了法学研究范式与方法之间的辩证关系。法学研究范式更多聚焦抽象领域,是哲学层面的概念;而法学研究方法则关注具体领域,是科学层面的概念。前者传授认识世界的方法,后者提供改变世界的工具,两者相辅相成。
刘艳红教授还告诫同学们,在今后的学术研究道路上,范式的选择要慎重,而方法的使用可以灵活多样,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稳中有变,在扎实的理论前提下生动的探讨不同的问题。
最后,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问、畅所欲言,刘艳红坦率而幽默地对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精彩的解答。刘艳红教授的演讲风趣幽默、激情飞扬,听众乐在其中,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