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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此度群英聚,刑法风云共运筹——“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研讨会暨博事达刑事辩护中心2017年会”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25 发布人:

    2017年12月23日,由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和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研讨会暨博事达刑事辩护中心2017年会”在江苏南京隆重召开。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孙国祥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孙晋祺副庭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刘加云处长,南京市鼓楼区监察局戚晓宁副局长,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教授,江苏博事达律所执行主任周连勇律师出席会议,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周猛主任,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倪侃律师,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支部副书记周世军律师,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蒋顺成律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刘艳龙律师,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李美佳律师,江苏盛律律师事务所封波律师,江苏经济报耿文博记者,博事达刑事辩护中心主任许岚律师,博事达高级合伙人刘能斌律师,博事达刑辩中心律协刑委会委员汪文军律师,博事达刑辩中心合伙人、经济犯罪辩护负责人杨秀云律师等来自刑事法理论战线和实践战线的多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

    研讨会开幕式由江苏博事达执行主任周连勇律师致欢迎辞。周连勇主任首先对与会的各位嘉宾,包括高校的各位教授以及同行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剖析了研讨会的主题:“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新时代”是指十九大报告中的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和新时代、新形势也要相适应。周连勇主任根据目前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占比较大的形势,认为律师在平时常态的法律服务中如何预防犯罪,如何和企业法务部门等共同预防犯罪等问题都是值得大家思考的。此外,周主任还详细介绍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一是给政府机关做法律培训时,政府机关的有关领导要求特别提到了刑事犯罪预防,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红线、底线、高压线在哪以及如何把控?律师在实务中如何厘清这些问题?二是江苏省纪委来省律师协会调研,提出“三农方面怎么防范风险,基层法律顾问能做什么”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犯罪怎么防范”两个课题。周连勇主任强调今后的趋势是刑事辩护全覆盖,现今刑事辩护率较低的现状对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有哪些新要求?法律援助的范围较窄对律师提出的挑战如何应对?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后,大量的案件涌现,阅卷、会见、出庭如何应对,从而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满足等都是现存问题。刑事案件辩护呈现单兵作战的特点,因而刑辩律师要不要进一步细化,如何提升刑辩质量等问题也是大家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周主任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来一场头脑风暴,让刑辩律师的事业更能经得起考验,做的更加长久,共同推进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

    研讨会第二项议程“主题报告”由博事达刑事辩护中心主任许岚律师主持。第一位主题报告发言人是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孙国祥教授,孙国祥教授指出律师刑事辩护的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也是基础性业务,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就是从刑事辩护业务起家的。但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在新的时代刑事辩护业务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新的律师业务的发展使得刑事辩护的业务边缘化。但是刑事辩护不会消亡,因为刑事辩护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门面,不但不会消亡,而且还会扩大。但是形式上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刑事辩护的发展。如果没有有效的辩护,只会越来越低端。孙教授认为“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主题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传统的刑事辩护需要提高能力,就律师层面而言,就是需要提高实体上的有效辩护;其次,反腐败体制变更后,对于律师职务犯罪的辩护不应该消极悲观,比如监察委调查期间,律师虽不能介入,调查材料是可以作为证据的,至少可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后刑事辩护不要死盯着诉讼业务,要大力拓展非诉业务。

    随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孙晋祺副庭长进行了主题报告,主要谈了以下三点:一是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应与传统刑辩结合。一个公正判决的作出需要刑事辩护律师的参与和较真精神。二是刑事法律服务创新和拓展需要分工细化又强调合作。刑事法律服务越来越强调精细分工和专业化,但细分不是单干,刑辩不仅是定罪和量刑。现在有很多刑民交叉问题、刑行交叉问题,不能重刑轻财,不能重主刑轻附加刑。三是刑事法律服务创新和拓展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承担推动法治进步的责任。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法的基础。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具体的实施需要法律人的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目标是追求妥当、公正的法律适用结果。司法案件中,律师、司法机关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时对某一问题分歧很大。在法律不完善、达不到良法的情况下,更需要法律共同体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良法善治和司法公正。

    第三位发言人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刘加云处长,刘加云处长围绕研讨会主题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是在目前的新时代中,刑事辩护形势越来越好。第二是律师并非低端概念,而是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职业。第三是应当强调创新。在新的时代有新的需求,需要更开阔的视野,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首先,我们应当从最核心的业务来考虑如何创新。刑辩律师的核心业务就进行刑事辩护,也可以从辩护方法、辩护理念、辩护技巧等方面来进行创新。其次,我们应当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准。再次,我们应当把握新时代的需求。新时代人们都要求法律公平、正义,在刑事辩论中律师要以追求公平、声张正义为己任。

    紧接着,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围绕主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刘院长指出新时代形式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不仅是刑事辩护的困境,也是每个行业面临的问题。针对现在的大形势,刘艳红教授对博事达刑辩中心的发展提出三点建议,即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一是品牌化和专业化,不要突出带头人特色,强调团队的专业程度和业务水平,打造在律师界非常有影响的刑辩律师。二是团队化和精细化,团队是前提,但仅有团队还不够,一定要精细化分工,律师业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三是政治化和业务化,刑事诉讼一定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精锐的政治敏感度,将这种意识融合到常态工作中。

    最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监察局副局长戚晓宁围绕主题进行发言,戚晓宁副局长指出目前律师界已经不像过去那般低调,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朋友圈等渠道了解到一些律师界的新闻。大的环境有所变化,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拓展空间。在国家大的法制方针政策指引下,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都是新时代律师要开拓的疆土。戚晓宁副局长还提出新时代影响拓展的新事物。传统的人际关系拓展业务只可能是倍数级发展,掌控信息流量的律所才是新时代所需要的。从律师个体来说,建议关注公众号建设和朋友圈文章的发布,我们可以看到律师朋友从法律控变成技术控,不要小看公众号朋友圈的影响力,这是法律服务拓展的重要途径。另外,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拓展要特别重视增量。对于律所来说,如何将法律援助实质转为个人委托刑事辩护,还有很大的工作空间。最后,戚晓宁副局长指出在新形势监察委下,刑事法律服务如何开展的建议:一是刑辩的空间极有可能被压缩;二是小律所有更多顾及,不敢全力以赴,而大所大律师案源充足,家属会转而求助外地大所律师。三是刑辩的实效难度越来越大,排除言辞非法证据可能性小,同时要有拉长战线的准备。个别案件上要考虑和外地律所合作辩护。

    研讨会第五项议程为《江苏省企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大数据报告》发布会,东南大会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教授发言。欧阳本祺教授指出,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为主要目标,最大化的利润没有上限,我们难以掌控,但是面对具有下限的企业风险,我们能够通过分析、评估,进行预测、防范,将风险限定在最小的范围内。面对近年来我国企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呈现出的高危态势,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共同搭建“企业高管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作为研究平台。随后欧阳本祺教授展示了中心以江苏省2013-2016年间全部已决刑事案件为样本、从 “企业管理人员所涉犯罪具有一定的类型性,集中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秩序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领域”等八个层面进行调研报告的展示。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审视企业管理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进一步分析原因,提供相应的应对之策,防患于未然。

    研讨会第六项议程是“中外刑事法前沿”公众号合作仪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主持,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毛逸潇、刘双阳进行发言。毛逸潇代表“中外刑事法前沿”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从荟萃中外刑事法前沿理论,名家云集,共创学脉繁荣;聚焦热点传播刑事法理念,坚持原创,打造明星公号;独家推送学术重地重磅会议,坐镇东南,放眼四海八荒三点,亦即公众号的三大鲜明特色作了简要介绍,向与会各方介绍“中外刑事法前沿”公众号创号一年以来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向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主任以及刑事辩护中心的各位老师们在“中外刑事法前沿”公众号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公众号将进一步提高原创文章质量,开拓新的话题领域,回应社会热点和用户热切期盼。

刘双阳代表公众号运营管理团队,作为捐赠资金的财务负责人做出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郑重承诺。

    研讨会闭幕式由博事达高级合伙人刘能斌律师致辞。刘能斌律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代表江苏博事达律所对与会各方表示了衷心感谢。

    本次研讨会是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和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群英汇聚,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刑事法律实务部门、刑事法律理论界专家学者,与会人员跨领域、跨部门,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研讨会。会议现场刮起“头脑风暴”刑辩旋风,集思广益,与会人员获益颇丰。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对新时代刑事法律服务创新与拓展问题提供了有深度的理论借鉴,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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