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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欧阳本祺教授、王禄生副教授荣获第四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17-12-29 发布人:

    根据江苏省法学会2017年12月15日第[2017]38号文件,我院副院长、欧阳本祺教授发表于《法学研究》2015年第5期的论文《具体的打击错误:从故意认定到故意归责》荣获第四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我院院长助理、王禄生副教授发表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2期的论文《相马与赛马:中国初任法官选任机制实证研究》荣获第四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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