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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人:

我校2018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法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8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2、学院拟获奖名单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3、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流程

1、系统中“学生申请”开放时间段为2018423-201842417点前,申请路径为: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并于42417点前前学院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

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

2)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四、奖助学金类别、要求:

项目一:东恒工程法奖助学金

       名额:3人

       金额:3000元  

       要求: 工程法方向本科生

项目二:251971班创新实践基金 

        名额:  一等2人;二等4人

        金额: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  

  

  

评奖参照法学院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18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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