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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会法治,聚焦社会热点——刘艳红教授接受CCTV2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采访

发布时间:2018-05-21 发布人: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对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揭露骗子们的花样和手段,揭示隐藏在美丽“画皮”背后的丑恶嘴脸,让大家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陷阱。自2010年起,公安部把515日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开展面向大众、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经过八年探索、实践,“5.15”已经从一组简单的数字变成了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闪亮品牌。2018年“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专题节目《与民同心,为您守护——“竹篮岂能打水?!”》如约在CCTV2播出。此次专题节目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事件与案例,通过对“让人眼花缭乱的非法集资神话”、“境外的投资项目一定安全吗?”、“不法分子编织的最新款‘竹篮’:艺术品产权份额化的圈钱骗局”等八个问题的剖析解答,戳破那些人为编造的“竹篮打水”式的神话。

我院院长刘艳红教授针对问题七“雾里看花——境外的投资项目一定安全吗?”接受节目采访。节目报道了如下案例:在香港炒卖黄金是合法交易,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旗号,低价租服务器拉人入场,贸易场的理监事会成员全部是黄金公司的负责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法保证监管的公正和透明。香港证监会规定:金融投资只能最高20倍杠杆,但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黄金保证金公司基本都是一百倍杠杆,大大超过了香港证监会规定,香港的黄金交易公司很多都用个人的中转银行接收汇款,并且可用第三方汇款,完全没有遵守国际间对洗钱和金融风险控制的规定。90%的地下炒金公司做的是“黑平台”,以做香港平台和国外平台为主。通过此案例刘艳红教授指出这类境外非法投资项目的特点是:境外的项目真实合法,境内是黑平台交易;这些黑平台的主人设立私人账户,接受客户的人民币,而不是美金,让他们的资金投入不进入银行间的市场,让客户的投资只是一个账面的数字游戏。

通过上述刘艳红教授的分析,所谓的“境外”项目包装的骗局,有四个主要特征:许诺高收益的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套取客户信任;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境外或者是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收款账户是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外设立的,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在境外设立公司为投资项目宣传造势。把握以上特征后,不难发现识别“境外”虚假投资陷阱的核心词就是“钱”,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币种。如果进行境外投资,所用币种一定是当地币种,非人民币;(2)流向。境外投资,资金的流向一定是流入外国的公司或者是市面交易,国内公司只能给客户提供咨询或者技术服务,不能直接收取客户资金;(3)变价。客户所用的交易软件上面会不会出现一个突然性的价格滑点,即它的指定价格和现时价格差距过大;以及会不会短时间内出现无法登陆服务器的异常状态等无法操作的状态,如果有这些情况就需要提高警惕。对此刘艳红教授指出:幕后实际操纵人往往利用地下钱庄等一些非法渠道,将资金早早就转移到境外,而投资人一旦发现受骗上当以后,此时再想追回他们所投资的资金,发现已经“人财两空”。

    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如果大家相信了所谓“保本高息”的虚假宣传,参与了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资金安全就一定会存在问题。贪婪是人类永远的软肋,不管是非法集资还是传销,诱因都只有一个“贪”字,只有学会不被花言巧语、高额获利等所诱惑,理性判断、科学分析,就能避免“竹篮打水”的悲剧发生。打击经济犯罪不仅仅需要公安机关1365天的日日坚守,也需要高校教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为社会剖析案例、回应热点、正确释法等服务社会法治的行动,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提供助力,一起与民同心、为民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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