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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李煜兴副院长应邀为纪检监察系统讲授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7-02 发布人:

    622日、626日,我院李煜兴副院长应邀为山东聊城市和高唐县两级纪检监察委领导干部主讲《监察法》。共有120多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先后两期的培训讲座。

    讲座剖析了监察法制定出台的时代背景,认为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社会治理发生了战略性转向,从以法治民转向了依法治权、从严治吏。同时,我国反腐败斗争也从高压、强力治标式反腐败逐步转向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治本型反腐败的新阶段。

讲座阐释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为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的创制之举。

讲座重点解读了监察法的主要条款内容,对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与法律属性、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监察机关职能与职责、监察对象与范围、监察权限与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点条款和关键制度进行了逐一解读释义。

讲座分析了监察法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认为该法相对原则和抽象,存在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监察机关裁量和解释的空间较大。同时,也存在权责配置、法律衔接、执纪与执法思维冲突、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讲座最后提出了推进监察法实施的对策与建议,认为应当秉持监察谦抑、自我限缩的原则,加强监察法实施调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解释与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和细化明确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监察程序与标准等核心要素,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与执法能力的协同。  

     据悉,此番培训讲座也是《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积极推进监察法的理解与适用,服务社会和实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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