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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期工程与法律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6-05-18 发布人:

    514日下午,第四十二期工程与法律专题研讨会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召开。

    工程法律研讨会的主题是“工程保险及其索赔”,旨在让工程方向与法律方向的同学共同探讨有关工程保险相关的法律问题。来自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学和法学院研究生同学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东南大学工程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叶树理教授,东南大学工程法研究所副所长、土木工程学院沈杰教授作为点评老师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围绕着研讨主题展开了研析,首先是由我院陈迪颖同学以“工程质量责任险及其索赔——以保险公司合同条款为基础”为题做了专题报告,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李丹同学做点评,本阶段研讨中详细地辨析了工程质量责任险的内涵外延;而后,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程碧华同学以“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及免赔额”为题做专题报告,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高亚南同学点评,本阶段研讨中主要探讨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最后,两位老师就本次研讨会中设计的工程法律相关问题点评,并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方式作了要求。

    在两场汇报进行时,两位老师针对报告中的一些问题对报告同学进行具体的提问,在不断提问与答复过程中,在场的同学们也都参与进来各抒己见,使得大家对该场报告的主题有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报告过程中,沈老师与叶老师还就工程保证保险的性质提出不同的观点,给我们的学术交流带来新的一股引导。

    经过接近四个小时的热烈研讨和激烈争辩,本次研讨会在九龙湖灿烂的夕阳中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就“工程保险及其索赔”这一问题的研析在给各位同学带来专业知识的同时,对于加强同学学术研究严谨性、明确研究方向性上都有相当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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