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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专题研究论证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5-06-10 发布人:

  

 

5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专题研究专家论证会在江苏省会议中心召开。江苏省人民政府肖泉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应邀出席论证会的专家单位有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以及省法制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等。

论证会首先听取了东南大学周佑勇教授和孟鸿志教授代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专题研究课题组的汇报,周佑勇教授、孟鸿志教授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概念”条款修改建议方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概念”修订研究报告》两项成果做了综述性报告。其他参会领导和专家分别做了论证发言或补充发言。此次论证会的召开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是经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牵头启动修订,并成立了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条例》修订工作小组统一安排,分6个专题对《条例》开展专题研究和修订工作,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四川5个省(市)承担相关专题研究任务。其中,江苏承担“基本概念”的专题研究论证。为及时推进此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任务,江苏省政府特成立《条例》修订专题研究专家组,并设立特别委托项目开展专题研究。特别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为东南大学法学院,项目负责人和协调人分别为我校周佑勇教授和孟鸿志教授。经过近四个月的日夜奋战,课题组已圆满完成了特别委托项目预期任务,形成20万字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概念”修订研究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概念”条款修改建议方案》。两项研究成果获得了省政府办公厅主管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评价。(东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 孟星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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