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20时,一场题为“中国特色的行政法治规范体系”的学术讲座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敬业楼403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主办,特邀东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孟鸿志教授担任主讲人。讲座由行政法学院院长喻少如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喻少如院长对孟鸿志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孟教授在行政法学与立法学领域的深厚造诣。

随后,孟鸿志教授从“法治体系”这一核心概念切入,深刻论述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发展转变。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创性理论,而“法治规范体系”则是构成这一庞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性与法律性、多元性与统合性、本土性与全球性、实践性与理论性并存的鲜明特征。在论述中,孟教授重点阐释了中国行政法治规范体系的四大独特优势与实践经验:一是以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为代表的治理模式;二是旨在整合规范、提升权威的行政法典化趋势;三是法律规范从“控权”走向“赋权”,构建“有为政府”与“职权行政”的有机统一;四是以江苏立法实践为例,所形成的地方立法精准治理的“小、快、灵”立法创新模式。讲座的核心论点聚焦于立法导向的转变。孟教授,深刻剖析了传统以立法为导向、追求法律体系完备的思维在实践中易导致规范与现实脱节的困境。他强调,新时代的立法必须转向“以实施为导向”,破除立法“指标化”,真正做到管用、可操作,确保法律规范在执行环节落地生根。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孟鸿志教授的分享高屋建瓴、逻辑严谨,为在场师生深入理解中国特色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视角。
(贾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