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参加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10

11月8日-9日,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主办的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重庆顺利召开,本届论坛以“中国公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多元进路”为主题,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孟鸿志,以及博士生耿思远、贾康乐、公子晨应邀参加了论坛。

孟鸿志教授作为点评专家在论坛第四单元“部门行政法的新发展”作为点评专家,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佳瑶的报告——《轻罪入刑的行政法反思:从治安管理处罚切入》进行了点评。孟鸿志教授首先从治安管理部门行政法的发展以及行刑交叉的现实问题出发,指出本篇报告的选题意义和创新性和选题意义,认为治安违法与刑事轻罪之间的衔接与界限应当成为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领域的突出议题,肯定论文提出的对治安违法行为二分结构的新见解。;随后同时,从标题的严谨性与可读性、摘要表述的准确性、论文篇幅结构的合理性等方面为报告人提出了实质性问题和建议,指出了文章存在的篇幅过长、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耿思远博士生作为报告人在第一单元“中国公法学的原创性概念范畴”中,作为报告人,以《我国宪法序言“历史特征”叙事的规范效力》为主题作了报告。首先以我国宪法序言中的“历史特征”部分面临规范效力难题引出问题,援引历史哲学理论资源,将社会与道德的法外要素与法律要素融会贯通,将我国宪法序言中“历史特征”叙事的效力基础分为侠义法律效力基础、社会实践效力基础、社会事实效力基础以及道德理性效力基础,又通过论述具体的效力实现形式以及主权、文化两方面的效力保障,推动我国宪法序言“历史特征”叙事规范效力的落地,助力我国宪法实施和先发现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贾康乐博士生作为评议人在第八单元“中国公法实践的反思与建构”中,作为评议人,分别对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韩若凡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石佳乐的报告进行评议,分别从选题意义、行文思路、论证过程和表述规范四个方面提出相应意见,指出文章部分细节存在论证逻辑、力度和完整性等方面的问题。

公子晨博士生作为评议人在第四单元“部门行政法的新发展”作为评议人中,分别对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陈思琳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佳瑶的报告进行评议,既从选题意义、论证的目标和过程以及行文框架等宏观方面指出问题,也深入微观部分剖析了论证重心偏移、结论的正当性与说服力等问题和建议。

我院耿思远博士生的报告文章《我国宪法序言“历史特征”叙事的规范效力》经过三轮专家评审,在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中荣获论坛优秀奖。


据悉,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自2006年在山东大学首届举办以来,已走过二十载春秋,该论坛以“学术为本、平等参与、共同提高”在宗旨,已成为公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东南大学法学院师生一直持续参与和支持该论坛活动,曾于2018年在南京主办了第13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贾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