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东南大学法学院第一百一十七期“温锐法学大讲堂”之法学前沿论坛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四楼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谢澍教授以“网络犯罪的程序治理”为题进行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冀洋教授主持,杨志琼、贺颖昕、龚善要三位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交流。


谢澍教授以“网络犯罪的快速迭代与传统诉讼程序的适配困境”为切入点,指出网络犯罪发展迅猛,而传统程序法滞后明显,形成“导航失灵”的现实难题。他围绕理论价值、实践衔接与体系完善三个维度,系统拆解了网络犯罪程序治理的核心问题。

在理论价值层面,谢澍教授指出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目标与网络犯罪治理之间存在适配冲突。现行刑事诉讼法共308条,难以全面覆盖网络犯罪规范需求;虽然学界呼吁通过法典化改革扩充条文,但明年修法预计仅新增有限条款。他特别强调,此次修法有望缓解“如实供述与权利保障”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其制度初衷在于通过“震慑理论”防范非法取证,但电子数据至今未明确纳入排除范围,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规避适用的情况,此次修法亟需填补该空白。
在实践衔接方面,谢澍教授指出,网络犯罪程序规范长期依赖司法解释,违背程序法定原则。他以技术侦查为例,说明2012年入法后,司法解释扩大其适用范围,几乎涵盖所有网络犯罪,但实践中证据移送不透明、密卷移送等问题仍然存在,削弱了立法实效。针对跨境取证,传统司法协助程序繁琐,实践中多采用自行远程提取数据的方式,虽有限制,但通过远程勘验等技术侦查嵌套,仍可能突破强制性侦查的界限。
就体系完善而言,谢澍教授重点探讨了管辖、证据与证明责任三大领域。在管辖方面,为应对网络犯罪中人员、财物多位于境外的难题,司法解释虽增设了多种连接点,却也导致连接点泛化、指定管辖随意等问题。例如,上海浦东法院凭借机场区位优势,集中管辖大量跨境电信诈骗案件,甚至出现按嫌疑人入境批次分摊办案任务的现象。证据制度上,大数据资金分析的性质存在争议,其本质上是由计算机完成的批量运算,却在实践中被直接认定为鉴定意见,缺乏合规的鉴定机构与人员资质支撑。此外,电子数据审查中常出现“三性混同”现象,合法性审查常被真实性审查替代,影响实质判断。证明责任方面,部分案件中存在办案机关将证明责任转移给嫌疑人的现象,他建议应依据经验法则与逻辑法则判别辩解真伪,而非让嫌疑人自证。
谢澍教授进一步提出网络犯罪程序治理的三大方向:一是打破部门法壁垒,借助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弥补刑诉法滞后性;二是坚守程序法定原则,明确公诉案件证明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避免因追诉效率侵蚀程序正义;三是构建“体系化立法+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模式,通过典型案例细化规则,减少对抽象司法解释的依赖。
在与谈环节中,各位老师围绕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杨志琼老师聚焦于企业协作与国际合作,提出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数据义务、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并推动国内规则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相衔接。贺颖昕老师结合教学实践,就管辖连接点的排序、电子数据三性审查以及跨境取证的合法性问题,与谢澍教授展开探讨。龚善要老师则针对管辖规则的导向转型与特殊程序规定泛化现象发表了看法。谢澍教授对各位老师的提问逐一作出回应,并结合具体案例与相关规范的起草背景进行了细致阐述。



讲座最后,冀洋教授对谢澍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他总结指出,本次讲座内容翔实、逻辑严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洞察,为网络犯罪程序治理提供了系统思考。他强调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的重要性,鼓励师生拓展跨学科视野,提升应对新型犯罪的综合能力。讲座在热烈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