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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科研任务考核记分办法(2009修订稿)

发布时间: 2009-01-04      访问次数: 698

 

一、科研项目的记分
(1)纵向项目负责人:国家级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2分,省部级项目每项每1万元记1分,厅局级项目每项每2万元记1分,并分别按整数记分。无经费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不足1万元或厅局级项目不足2万元的,每项记1分。
(2)横向项目负责人:每项每2万元记1分,并分别按整数记分;无经费或不足2万元的,每项记1分。
(3)科研项目的参与人:负责人之外排名前两名的,每人每项记1分。
以上项目的科研经费不含校内各单位投入的经费,且必须是当年立项项目。
二、学术著作的记分
(1)个人专著:每本著作每2万字记1分,并分别按整数记分;
(2)主编或者合著排名第一的著作:每本著作每3万字记1分,并分别按整数记分;
(3)副主编、非排名第一的主编或者合著非排名第一的著作:每本著作每人记3分;
(4)参编著作:每本著作每人记1分。
三、学术论文的记分
(1)A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5分;
(2)B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0分;
(3)C级刊物论文:每篇记5分;
(4)D级刊物论文:每篇记3分;
(5)E级刊物论文:每篇记2分;
(6)F级刊物论文:每篇记1分。
A级刊物指:《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来源期刊;
B级刊物指:《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C级刊物指: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文摘》(中国法学会编印)、《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
D级刊物指:其他非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法制日报》理论版、《检察日报》理论版、《人民法院报》理论版;
E级刊物指: 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其他中文核心期刊、域外重要法学学术期刊、《东南法学》;
F级刊物指: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报纸和论文集。
其中, A、B为权威类刊物,C、D、E为核心类刊物,F为一般刊物。
以上论文的署名单位或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南大学”。合作论文只对第一署名人记分。被转载的同一篇论文按照最高分值记分一次。论文的字数必须在二千字以上;不足二千字的,降二级记分。论文属教学研究的,上升一级记分。
以上SSCI是指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是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其他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为认定依据。SSCI 、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公布的期刊目录定期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期刊目录为当年的认定依据。
四、学术会议的记分
(1)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6分;
(2)在境内召开的重大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3分;
(3)在全国性重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主题报告:每篇记2分。
五、附则
本办法中的各项记分用作法学院教师岗位科研任务考核的依据。职务晋升中的科研考核参考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中的科研项目(1)、著作(1)(2)和论文(1)(2)(3)(4)的记分,同时用作科研奖励的依据。凡是已经获得过院内资助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不再记入奖励分,但可以记入考核分。
本办法经过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