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全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学校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学校决定对“十一五”期间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此次评选活动拟评选社科科研先进集体2个,社科先进个人6名,其中1名为科技管理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在“十一五”期间科研经费、承担项目、科技成果、发表(出版)高水平学术论著、科研基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产学研合作和科技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院(系),校级独立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基地。
先进个人:“十一五”期间受到国家、部、省表彰的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发表(出版)高水平学术论著、获得科技成果奖励、授权发明专利成绩突出者;科研基地或科研团队建设突出者;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者;在横向科技服务、科研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者;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先进集体评选以院(系)、校级独立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基地为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原则上按院、系、学术业务单位和校级机关有关处、室专任教师和科研管理人员总人数的2%推荐。
程序: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报送相关材料;科技处、社科处组织评审,确定初步名单;报校领导批准。
请各文科院系、部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2份和附件(相关业绩复印件,装订1份),于12月8日前送至社科处。科技处、社科处汇总后,将组织评审并报校领导批准。
附件:校通知(2010)178号(详见校办公系统半月发文)
有关表格:东南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doc
东南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