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关于开展2010-2011第三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12      访问次数: 220
各院 (系)、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定于第八周至第十二周(4月11日—5月1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院(系)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含课程资源上网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和上学期“期末考核”三方面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检查
1、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基本状况。各院(系)应组织院(系)领导、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课堂听课和课堂观摩,及时了解情况并发现问题。
2、对照“六环节”质量标准,检查各门课程的落实情况。各院(系)应就“六环节”落实情况和课程资源上网等内容,组织经验交流会、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同时听取教师、学生对各课程提出意见及建议;应着重听取学生对教师在备课、讲授、讨论、答疑辅导和作业批改等环节的意见与建议,然后将师生双方反映的意见进行相互反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落实。
对学生反映教学效果较差的课程,各院(系)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听课,针对所存在的问题给与指导,并安排相关任课教师观摩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
3、检查学生学习纪律状况。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与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及辅导员、班主任等应深入课堂了解并掌握学风状况,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工作中应全面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情况[学生较多的院(系),检查的班级数应不少于总数的1/2],尤其要掌握学习优秀生和学习预警生的相关情况。(检查用表见附表一)
(二)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1、毕业设计选题、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完成,以及工作进度(如资料积累、设计方案、数据分析等)情况。
2、学生在“毕设管理平台”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表(学生用表)》情况;院(系)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情况。
4、使用毕业设计管理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
(三)上学期期末考核工作检查
各院(系)应组织院系专家认真检查好上学期期末试卷及相关文档归档工作,着重检查各科考试试卷的命题、阅卷质量及成绩分析情况等(检查用表见附表二)。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院(系)自查为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负责、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协同配合并组织实施。
2、各院(系)应对在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各院(系)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内容应涵盖上述三方面检查重点;总结中既要反映问题,也要重点介绍本单位优秀的管理经验和优秀师生代表事迹。总结材料请于第12周星期三(5月11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
3、教务处将于第十至十二周期间组织专家走访部分院(系),具体安排将在第十周另行通知。走访交流内容:本单位课程教学“六环节”建设、课程资源上网、上学期期末考核工作、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及学生学风建设等情况。
三、其它
对各院(系)反映的重大问题教务处将专门进行研究,对其中涉及全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由学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及时通报整改与落实情况。此外,教务处将以适当方式交流各院(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情况、答复和整改措施。

附表一:学风检查用表.doc

附表二:考核工作用表.doc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