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关于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12      访问次数: 325

 

各院系、各毕业生班级:

    为深入推进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培养科学与人文和谐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落实教育部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相关改革措施,根据我校于2000220正式颁布的《东南大学关于重申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为必修学分的规定》(校机教[2002]02号),学校决定对2011届毕业生开展第12次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检查。本次检查由教务科和文化素质教育中心主持,检查时间为2011516522,检查由各院系教务助理、各班班主任参加、各班班长予以配合,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1、本次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检查的要求为:提交8张听课表,2篇读书报告。听课表可直接从教务处网站或虎踞龙盘BBS“文化素质教育中心”讨论版中下载,不要求加盖公章。学生可在听取讲座后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注意一卡通刷卡记次。

   2、各班班长于516前统计本班同学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的获得情况(8张听课表,2篇读书报告),并将统计结果报本班班主任审核登记。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3、各班班主任对各班班长交来的统计结果要认真核对,然后予以审核登记并签名,对可以获得和不能获得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的都要注明,并于517519将有关统计材料(统计表、听课表、读书报告等)报给各院系教务助理,教务助理汇总后于522之前报送校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4、校文化素质教育中心根据各院系报送的统计结果、听课表与读书报告要对学生名单进行认真地检查与审核。同时,今年将根据要求对部分院系进行严格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院系将退回重审。审查的结果将于525报给教务科。教务科将以此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条件之一。

   5、医学院的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检查工作由丁家桥校区教务办负责组织实施。

6、对于部分积极参加全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可以直接获得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但须至校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出据相关证明。

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检查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今年的检查工作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学校将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与公布。希望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这也将作为院系教务工作、班主任工作和各班班级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

 

 

                                       东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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