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转发: 2011届毕业班同学课外研学学分第三次预警
发布时间:
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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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研学秘书老师、毕业班同学:
按学籍科要求
5
月
16
号要审核
2010
届毕业同学的毕业资格,请秘书老师务必在
5
月
15
号前将毕业同学的课外研学学分录入完毕。
2010
年
9
月份以后获得的竞赛学分由竞赛组委会录入,
9
月份之前的竞赛请同学去所在院系认定,今年的课外研学学分由学分认定系统直接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因此,所有的学分认定工作请在
15
号前完成,在此以后获得的学分将无法反映到学籍管理系统里。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