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研究生一般流程 1、9月12日前上报本院工作细则,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向学生公示后,再具体实施。 2、9月13日—9月18日: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书必须列明本人已具备的推荐免试条件、报读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同时必须表明在获得推荐后是否可能放弃这一资格的态度;符合破格条件并申请破格者应将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所在院系;符合直博条件并申请直博的学生应按照要求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并上交所在院系。 3、9月19日—9月21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组织综合考核、计算成绩和排名次序。 4、9月22日—9月30日:将《东南大学2012届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册》及电子文稿(即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动助教、支教的初审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院(系)申请直博情况汇总表》连同《直博申请表》和《考核评价表》务必于9月26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公示(在网上或以学院办公室橱窗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名单未经公示无效。 5、10月1日—10月10日:确定推免生名单,组织填写“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每位推免生须有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的推荐书。每位推免生须有两份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成绩单,填表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流动助教、支教等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1、符合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 2、9月13日—9月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东南大学流动助教、支教推免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3、9月19日—9月21日:本院组织综合考试,并将同意推荐者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4、9月22日—9月23日:用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材料; 5、9月24日—9月26日:用人单位组织考核、选拔; 6、9月27日—9月30日: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与材料送教务处; 7、10月1日—10月10日:在网上和学院办公室橱窗公示拟任流动助教、支教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8、10月13日后:经学校审定后,到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