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保证对申请人学术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对象:
2012年拟申报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破格申报和上岗转正人员);
二、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1.2011年12月31日前,院系人事秘书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通知精神,部署工作,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材料提交院系审核;
2.2012年1月10日前,院系人事秘书将审核过的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提交汇总表纸质(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3),并汇总申报人《评议表》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做成压缩文件,文件名设为:院系名称;
3. 人事处师资科汇总相关材料统一安排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
三、送审材料的要求:
每位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南大学申报正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双面打印,见附件1,含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设为:院系-姓名);
2.送审代表作材料:
申请人提供任现职以来三篇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或论文。著作可提供原件,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代表作全文,要求双面复印并装订成册。
3.上岗转正人员提交材料中应包含有来校后取得的成果。
上述送审材料一式五套,分别用大信封装好,并在材料袋上张贴《东南大学申报正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材料封面》,见附件2。
申报材料除原件外,一律不退还本人。
四、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结果:
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申请人学术水平是否达到聘任要求给出已达到、基本达到和尚未达到三种结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意见由人事处汇总,提交院系、学校两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作为职务评审的重要参考。
校外专家评议的结果仅在申报者申请当前岗位时有效。如申报者落选或申报其他岗位,需重新申请。
五、各院系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开展申请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
人事处师资科
2011年12月22日
东南大学申报正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doc
东南大学申报正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