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转发:关于2012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25      访问次数: 297
  校通知〔2012〕68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暑期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自6月25日(星期一)至8月17日(星期五)放假,8月18、19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到注册, 8月20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研究生自6月25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日)放假, 8月27日(星期一)注册报到,9月3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等事宜由其自行安排。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五、本学期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本科生任课教师在所任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成绩登录上网。各院系教务助理将本科一年级学生的成绩单在一周内寄出,同时完成学生的学籍预处理审核。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在所任课程考试结束后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并提交考试成绩,成绩单应于考试结束后10天内交各开课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课程考核为大型作业或做小论文、读书报告需延期上报成绩的,事先经院(系、所)批准,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上网登录成绩。
六、干部、职工自6月28日(星期四)至8月16日(星期四)安排轮休, 8月1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暑假期间,各校区,校机关各部门,各院、系、所、直属单位均需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公务及时处理。各部门值班室要设立值班记录,遇事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汇报。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网上提交值班人员名单。
七、学生处、研究生院牵头成立暑期留校学生工作组,负责暑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等管理工作。假期中,宿舍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物品的保管工作。各院系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本单位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并将留校学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分别送学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八、后勤服务集团及各企业暑期中在积极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同时要妥善安排职工休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
九、全校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对本单位重点重要部位要有积极的防范措施;假期中暂不使用的水、电、气要关闭,确保安全。此项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各单位在暑假前要组织卫生清扫,搞好室内外及卫生包干区的环境卫生。此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检查落实。学生宿舍的卫生工作由学生处协助物业管理单位组织落实。
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及有关教学服务单位,在假期中要切实做好新学年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假期中因公外出的同志要向本单位负责同志报告。暑假期间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的,单位负责人需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并在出发前和回校后要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确保人员安全。
十一、暑假期间每周一、三、五在四牌楼校区校长办公室提供用印服务,暑假结束后恢复正常。
以上各项,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暑假学校总值班室带班领导、总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值班地点、作息时间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