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东南大学法学院2019—2020春季学期第四周 研究生直播课程线上教学检查与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3-24      访问次数: 327

为全面贯彻各级领导及学校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教学的不利影响,确保停课不停学,我院已进行了四周的网上教学,现推出第四周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检查与分析报告


一、第四周研究生直播课程概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在线教学实践,直播授课的老师们积极调整教学计划、探索线上教学方案,熟练使用各种软件平台,做好各种突发情况预案,结合不同课程教学实际,基本构建起慕课资源/学习通资源+在线直播+微信/QQ”多平台师生互动答疑的网上授课教学模式,线上教学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直播课程的教学效果  

由于研究生院没有对网课平台作出统一要求,选择直播授课的教师们结合其他开课较早院校的反馈情况,积极尝试腾讯会议、慕课堂、雨课堂、QQ、微信、超星等群聊软件和慕课平台,在开课前基本锁定了综合评价较高的腾讯会议

除了系统较为成熟和运行较为稳定以外,腾讯会议软件能够承受较大的用户群,实现视频、语音自由切换,兼具视频、共享屏幕、上传文档和文字聊天等功能。同学们适当使用文字提出疑惑并不会打断老师的正常授课,即便聊天区暂时关闭,也能提醒消息,不会随时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干扰课程进展,降低授课效果。

采取直播教学的课程,在具体操作上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单纯直播型

这一类型的教师一般会在开课前公布网上授课教学计划、课表安排以及相关的课程参考书目。课堂上老师用共享屏幕的方式分享PPT,同时结合手写板、聊天窗口随时提问。通过积极的课堂互动、课下答疑、及时布置课程作业等手段弥补线上教学的既有弊端,基本实现了与线下教学相同的教育质量。讲授《票据法》课程的高歌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精细,既有共同完成的部分,也有分别完成的部分。



    有的老师虽然没有PPT辅助直播,但从学生的笔记来看,信息量也非常大。



2)平台辅助型

这一类型的老师在采用腾讯会议平台授课的同时,利用微信在雨课堂进行课前签到、语音直播和发放PPT。在龚向和老师的《人权法》课堂上,同学们还可以通过雨课堂的弹幕功能提出自己的疑惑,有效调动了课堂气氛。涉及自主学习的论文,老师会通过微信群发布,并与同学进行文字互动,及时掌握反馈信息。



随着对平台功能的深入了解,部分教师开始利用慕课平台的讨论区、作业和问卷等功能,在加强互动的同时,将学生的网上学习进行量化。

  

三、院系检查与反馈

虽然已经平稳度过直播授课之初的磨合期,但是如何克服网络授课固有的缺陷,尚需继续摸索。

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老师们自己摸索各种直播渠道费时费力,学生也被迫在不同的平台和教学方式中不停切换。授课时长也容易受到网络条件的影响。另一方面,教师无法直观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只能通过增加作业和增加提问的方式来获取反馈。在课时不变的情况下,寻找授课效果和学生负担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

文字 | 任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