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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陈洪兵教授应上海律协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邀请开展 “刑事律师怎么找到辩点”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3-11-12      访问次数: 122

20231110日下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洪兵应上海律协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简称“刑法委”)邀请,开展“刑事律师怎么找到辩点”专题讲座。本场讲座系“刑事辩护:理念与实践”系列讲座第十一讲,由刑法委副主任王恩海教授主持。



陈洪兵教授从实务案例切入,结合实务案件存在的理论争议与实务难点,深入阐述了其对刑法分则罪名的热点争议问题的研究成果与独到见解。陈教授指出,刑事律师在办案时,可以基于“法益保护”、“罪刑均衡”、“体系协调”、 “罪刑相适应”等理念、原则,准确分析实行行为,明确案件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而发掘案件辩点。



关于“法益保护”,陈教授强调,对保护法益的理解不同,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就不同,对具体案件的结论也就不同。掌握并理解罪名所要保护的“法益”,是辩护律师研究案件、寻找辩点的根本前提。辩护律师只有正确理解和把握法益,明确罪名所打击的犯罪行为,才有可能跳脱出常见的辩点,发掘直击案件本质的有效辩点。

关于“罪刑均衡”,陈教授认为,刑事律师要关注“罪与刑”、“罪与罪”之间的均衡性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刑事律师要基于犯罪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分析与判断,并从中发现司法机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体系协调”,陈教授指出,刑法自身是“内部协调”的体系。刑事律师在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时,须以基础法条为基准,结合一定数量的法律条文佐证分析,从而准确理解、解释犯罪构成。同时,在理解、适用刑法分则时,刑事律师需要有机结合刑法总论的理论指导作用与刑法分则的修正作用,体系化地进行刑法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

关于“罪刑相适应”,陈教授认为,“罪刑相适应”原则是解释刑法分则的“铁则”,应当贯彻于刑法分则的每一个解释之中。刑事律师在办案时,要准确理解并充分运用“罪刑相适应”原则,对涉案人员的实行行为进行准确、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次讲座中,陈教授提出的法律问题与实务案件,切合实务争议热点问题,鞭辟入里。陈教授丰硕的研究成果与独到见解,在引发与会律师深度思考的同时,开辟了刑事律师办理案件、寻找辩点的全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