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第十九期东南法学青年教师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 2024-06-21      访问次数: 118

2024619日下午,第十九期东南法学青年教师沙龙在法学院510会议室顺利举行,主题是“轻罪治理的形势与挑战——基于中德日比较法视野”。本期沙龙由法学院青年教师委员会和刑法教研室组织,青年教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李川教授担任主持人,刑法教研室梁云宝教授、刘建利副教授、贺颖昕讲师担任主报告人,钱小平副教授、杨志琼副教授、冀洋副教授、张运昊讲师、朱姗姗博士后、龚善要博士后担任与谈人,刑法学方向研究生共同参与,围绕当前刑法理论和实践热议的轻罪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



主持人李川教授对本期学术沙龙的酝酿、组织、举办进行了介绍,对轻罪治理的法治意义进行阐述,明确了本次沙龙的理论、实践意义以及讨论重点。在李川教授主持下,报告人按照“德—日—中”的顺序发言,凸显了“放眼国际、回归本土”的重要性。



贺颖昕博士首先以“德国法中的轻罪治理”为题,对德国刑法典中的轻罪规定进行了整体解析,结合德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轻罪的实体法意义、程序法意义进行了阐述,尤其从比较法的角度,围绕轻罪重罪概念的形式化与实质化、轻罪的立法例、轻罪的审判管辖、程序终止等发表了看法。



刘建利副教授对日本刑法中的轻罪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对日本刑法的立法模式、发展过程、刑罚改革等进行图景化的介绍,重点对日本轻犯罪法的特殊定位、具体条文、适用现状、责任方式等进行了阐释,并结合我国刑法立法模式、轻罪治理状况等进行比较考察。



梁云宝教授以针对中国轻罪治理问题发表了意见,围绕我国轻罪治理的缘起、轻罪治理的现状、轻罪治理的挑战、轻罪治理的应对等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聚焦轻罪微罪的区分意义、轻罪司法治理的法律依据、行政拘留与微罪治理的关系、轻罪治理的分步立法等。



与谈人钱小平副教授对如何界定轻罪发表了意见,结合具体罪名围绕轻罪的实体出罪的难度和出路进行阐述分析。杨志琼副教授主张对轻罪的范围进行严格界定,针对轻罪实体出罪的意义、轻罪治理的衔接问题提出看法。



冀洋副教授主要针对近年“轻罪治理”的话语转变、积极立法与谦抑司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从刑法原理角度对当前的刑事政策进行了审视。龚善要博士后主要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阐述了出罪程序的前后协调关系、附条件不起诉改革、轻罪治理中的数字化监管等问题。



张运昊讲师从行政法的角度,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草案及其争议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关系等发表了看法,重点针对刑法学界提出的“将行政拘留纳入刑法”观点进行了辨析。朱姗姗博士后从宪法学、人权法学的视角审视了我国当前轻罪治理的制度和司法现状,围绕具体案例、“但书”出罪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从宪法与人权的专业角度提出了轻罪治理中人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建议。



学术是大学之魂,2024年是东南大学“学术年”,法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委员会发起开展“东南法学青年学术月”活动倡议,旨在积极贯彻“学术至上”理念,践行学术责任,坚守学术初心,建设活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青年学术生态。本期沙龙是“刑法学术月”青年教师活动,进一步增进了青年人的学术交流,通过知识、观点的分享增强团队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