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陆海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陆海波 · 著
法律出版社
本书明确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性质定位,同时确立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双重路径,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应当是兼具“权力信息”与“服务信息”的公开,需遵循“入条例化”和“脱条例化”相结合的双重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在公开主体、范围、程序方面都做出一定的调整。“入条例化”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进行“权力信息”公开的制度构建,但基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不同,仍需做出一定的调整;“脱条例化”意味着完全区别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服务信息”公开的制度构建。基于此,全书明确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救济途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纠纷不仅能够通过申诉途径解决,行政诉讼亦有介入之可能。
作者简介
陆海波,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东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法学博士。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1项,在《法学评论》《行政法学研究》《江苏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文章多篇。
图书简目
导言
第一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及制度构建路径
第一节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性质
第二节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第三节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的要求
第二节 基本原则的内容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
第一节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识别
第二节 权力性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识别
第三节 与行政机关共有信息时公开主体的确定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
第一节 信息公开范围规定模式的选择
第二节 否定式列举的范围
第三节 肯定式列举的范围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补正程序
第二节 处理程序
第三节 公开途径的选择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权利救济
第一节 申诉条款的适用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适用
第三节 司法程序的适用
本章小结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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