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任刘艳红教授受邀参加山东政法学院职务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8-24浏览次数:80


8月7日,山东政法学院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主题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角下职务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我院法学院院长、“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艳红教授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刘艳红教授就“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认定的影响”进行了主题发言。刘教授指出,职务犯罪是典型的身份犯,其犯罪发生领域具有特殊性,因而职务犯罪的侦查取证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特点和难点,如犯罪的隐蔽性强、犯罪主体社会关系复杂、反调查反侦查经验丰富、犯罪证据形式比较单一、无犯罪现场、实物证据匮乏、证据容易销毁湮灭等。因此,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证据认定至为重要。“新排非”对于职务犯罪的侦查有重要意义,尤其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并进的背景下,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取证提出新的要求。刘艳红教授围绕什么是职务犯罪侦查中的非法证据、职务犯罪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及其问题、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侦查的要求等几个问题逐一展开了分析。最后,刘艳红教授指出,面对2017年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们应当少谈一些它的刑事法治意义,而应当注重观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际效果。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我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王炎。本次会议,来自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潍坊学院等高校、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冠县检察院、济南市各区县检察院、《山东社会科学》、山东省纪委、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从事职务犯罪研究的理论学者,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于加强职务犯罪的理论与实务有关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