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川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1270

李川,1980生,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97—2007求学于山东大学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7年任教于东南大学法学院。2006.12-2007.5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2009.4-2010.4在德国马尔堡大学担任访问学者。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刑罚目的理论的更新与量刑应用研究”,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基于风险管控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权研究会项目:“劳教制度废止后社区矫正职能研究”,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刑罚目的理论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风险责任视野下的工程犯罪研究”,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课题:“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刑事政策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其他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

出版专著:《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与重构》(法律出版社,2010年),代表性论文有:“刑法研究面向教义学发展的维度与定位”(《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从特殊预防到风险管控:社区矫正之理论嬗变与进路选择”(《法律科学》 2012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刑法学》全文转载)、“论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客观标准法学评论”(《法学评论》2012年第4期)、“醉驾犯罪酒精临界值标准法理定位与适用思辨”(《法学》2012年第10期)、“抽象危险犯自身谦抑机制研究”(《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12期)、“从注意义务违反到客观归责:医疗过失犯之理论嬗变与归责限缩”(《法学论坛》2014年第5期)、“适格犯的概念和机能初探:兼论危险犯第三类型的发展谱系”(《政法论坛》2014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刑法学》全文转载)。

获得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东南大学优秀教学一等奖,东南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