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廉政账户”彰显持续强力反腐

发布者:中国反腐法治创新网发布时间:2019-08-09浏览次数:1263

日前,省纪委下发《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2019年8月6日起,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并就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截至目前,包括我省在内,已有湖北、四川、贵州、广东、重庆等19个省份陆续撤销了廉政账户。大家知道,廉政账户的设立,有一定历史背景和时代需要,是一些地方政府为帮助一些被动收礼的党员干部处置那些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礼金而设立的拒绝诱惑、保护自己的一个“救济渠道”和“出口”,其目的是为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给那些将陷入腐败或已腐败的人员一个自救的机会,也是组织给予其自我改正的一个制度平台。从某种层面上说,廉政账户的设立,存在某种特定的合理性,也发挥了一定的历史作用。

事实上,仔细分析,不难看出,廉政账户从设立之初,就存在着两大天然弊端,一是当官员收受贿赂后,可以不第一时间主动上交,而是“闻风而动”,再往廉政账户里一塞了事,甚至洗白受贿;二是存在“收多交少”,甚至把廉政账户作为“蓄水池”,规避违纪事实,有的还沦为作秀的工具。一旦问题暴露,就拿部分上交款项的事实及凭证做“挡箭牌”,来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从某种层度上讲,廉政账户的设立,是为腐败脱罪、减轻罪责开了方便之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要求。事实也表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廉政账户作用有限的特性越发明显,有时甚至成为“老虎”“苍蝇”逃避惩处的通行证。所以说,撤销廉政账户,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也是反腐败减存量、遏增量的有力举措。撤销不合乎党纪国法要求的廉政账户,正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彰显持续强力反腐强烈信号。

确实,撤销廉政账户,划出法纪红线,进一步明确“红包礼金”不能碰,从法纪上明确了反腐零容忍,从而更有利于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也杜绝了某些贪腐者腐败后自救之念想,从制度上扎起预防腐败的篱笆,从而实现“不能腐”到“不想腐”的嬗变。(余达)

转自:清风杂志社,湖南省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