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鸿志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8-17浏览次数:323

  孟鸿志,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法治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程序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宪法行政法专业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与司法部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等。

  曾首任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内蒙古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工商学院(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十五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首席专家、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山东省和内蒙古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3项,出版《行政法学》、《中国行政组织法通论》、《部门行政法研究》等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获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与教学成果奖5项,《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获评山东省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