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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社科处: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 2013-11-28      访问次数: 97

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近日已正式下达。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2012年度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完成预期进度、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等问题的项目,学校将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①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②《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文件以东南大学+姓名+中期检查一览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社科处审核。

  对审核未通过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2008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停拨二期经费。

(三)结项提交材料:

①《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中项目组主要成员按获准申请书,或者申请变更并经社科处核准的结果填写,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

②《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文件以东南大学+姓名+终结情况一览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③最终研究成果一套;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社科处审核。(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录和正文处标出作者姓名,同时将项目标注处用彩色笔画出。同时送原件到社科处以便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研究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2、需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任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手写签名,经院系科研领导签名,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社科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我校截止时间:20131219(星期二),逾期一律不候。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鞠华,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请各院系和各部门科研秘书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xls

          4、附件0--2 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xls

               

社科处

20131127

我校结项名单——2008年项目、2009年项目、2010年项目和2011年项目

2008年项目10人:高晓红、孙威、徐志芳、常天龙、陈峥嵘、汤斌、孙菁、袁立科、李天莉、姜平波

2009年项目8人:侯合银、祝虹、王玲艳、章荣琦、朱广宇、李鹏、蔡晓霞、张晓坚

2010年项目18人:王铮、陈军、涂亚峰、李宇青、庄紫园、何林、宋善花、何平、白朝晖、张魁、宋歌、徐健、周宇、付小鸥、纪静、张力、韩军生、张光珍

2011年项目18人:袁竞峰、刘占召、齐快鸽、钱芳、陶卓立、张静、杨志琼、岳晓英、宫海峰、盛凌振、丁冬、施杰、王荣、郭玉珍、宋晓燕、高广旭、奚社新、何正球

我校中期检查名单——2012年项目27人

谈红、曲颖、孙亮、李冬梅、朱菊生、刘作、蔡嵘、曹育珍、李黎、李晨、许博、周渝、羊笑亲、宋备、张宏、梅元清、高凯丽、许凤、易波、廖小琴、崔军、周龙英、杭文、张文静、罗磊、宋健刚、徐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