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发布人:

各团支部、团员同学:

      

2016-2017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集中展示我校团员青年及基层团组织的精神与风貌,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2017学年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6-2017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甲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3月中旬及下旬,各院系团委在本院系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院系评审。要求各院系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院系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对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以及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必须在院系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各院系团委报送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比。

(四)54日当天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2.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电子版);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研究生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纸质材料请交至本科生辅导员,电子版材料请发至lawseu@163.com

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中午11点,过期视为放弃。

  

四、名额分配:

  

本科生

研究生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甲级团支部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先进团支部

7

1

1

6

1

1

附件:【附件2 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5 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doc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