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  学院新闻

2017年度江苏共青团重点课题开题会在我院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6-23 发布人:

2017年6月20日上午,由我院为主要合作方的江苏共青团重点课题“江苏省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开题会于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九楼会议室顺利举行。团省委权益部薛保刚部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指导办吴万江主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王真瑱检察官、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张卫所长、省团委办公室韦雷军主任、省团委权益部费俊、我院李川老师、王禄生老师、陆璐老师等参加了本次开题会。此外,会议还特别邀请了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吴宗宪教授莅临指导。会议由陆璐老师主持。

 

会议伊始,团省委权益部薛保刚部长从现实情况出发简要介绍了本次课题研究的意义,充分肯定了东南大学法学院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领域内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薛保刚部长从概念界定、群体现状、成因以及预防等四个方面着重阐明了本次课题研究的目的,他指出,课题的研究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李川老师就本次课题的研究背景、基本思路以及研究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开题陈述,并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三个方面出发简要概括了课题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王禄生老师介绍了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的基本情况,并就如何将大数据运用到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研究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会议讨论阶段,江苏省高院吴万江主任、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张卫所长、省高检未检办王真瑱检察官、团省委办公室主任科员韦雷军、团省委权益部费俊以及我院陆璐老师充分肯定了课题的研究价值和课题组前期所做的大量准备工作,并就如何进行下一步研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指导阶段,吴宗宪教授高度赞扬了课题组前期的充分准备,肯定了该课题研究具有的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以及较为清晰准确的研究定位和内容设计。同时从概念界定、发展规律以及预防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极具价值的若干具体建议。他提出在对不良行为进行界定时要关注社会现实情况的发展,对于新的不良行为的认定一定要慎重,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外的研究现状,通过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的方式,全面准确地把握和发现不良行为的发展规律和预防措施的新方法。

 

“江苏省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课题是我院为主承担的团省委的一项重点课题,显示了我院教师对科学研究的积极投入。此次开题会的顺利举行,是我院自全程参与《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以来,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持续参与的又一项重要理论研究工作,为我院与团省委合作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政学深度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对加强我院对外交流、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共同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文 周钟敏  摄像 袁清明)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