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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峡两岸暨中日医事法国际研讨会在东南大学召开

发布时间:2014-05-27 发布人:

2014524日,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和东大——东南司法鉴定联合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暨中日医事法国际研讨会”在东南大学九龙湖宾馆举行。

台北医师公会陈梦熊理事长、施肇荣理事带领台湾医界的代表、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汪渡村院长、刘秉钧教授、台北大学郑逸哲教授带领台湾医事法界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日本医事法学会理事长、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甲斐克则教授、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院长岩志和一郎教授等一行9名日本学术界医事法专家专程来宁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还邀请了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诸多医事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在医患关系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的背景下,海峡两岸、中日两国的60多名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就医事法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主持,东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波教授致欢迎辞,向与会学者的莅临及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向与会学者介绍了东南大学以及东南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分为四个单元:“医患权利保护与纠纷法律解决机制研究”、“医疗损害民事责任问题研究”、“医疗行为行使责任问题研究”以及“医疗鉴定法律问题研究”。基本涵盖了医事法学所有主体部门法领域。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院长韦宝平教授主持第一单元——“医患权利保护与纠纷法律解决机制研究”。台北医学大学杨哲铭教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刘长秋研究员、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大学院石川宽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李国炜研究员以及台北荣民总医院毒物科葛谨主任分别做了主题发言。他们的报告题目分别是:“鉴定于诉讼外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之必要性”、“医疗纠纷路在何方?”、“医疗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患者权利保护的省思”和“台湾医疗纠纷之医事审议制度与改革建议”。台北市医师公会林义龙理事、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胡晓翔处长以及重庆医科大学公卫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蒲川教授针对发言人的报告做了针对性的评议和讨论。

本次会议的第二单元——“医疗损害民事责任问题研究”由台北市医师公会施肇荣理事主持。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院长岩志和一郎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赵西巨副教授、铭传大学财金法律学系颜廷栋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陈玉玲副教授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讲师陈庆分别就“患者的期待权”、“再访医疗产品缺陷责任”、“医事专门职业适用竞争法规范之探讨”、“循证医学证据在处理诊疗过失案件中的适用”、以及“医疗损害民事赔偿问题比较研究”进行主题报告。台湾云林县医师公会陈梦熊理事长、北京律协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律师以及江苏大学灾难医学系主任邹圣强教授针对五位发言人的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

会议的第三单元是“医疗行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本单元由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主持。日本著名的医事刑法学者、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甲斐克则教授、台北大学法律系郑逸哲教授、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凤立成检察官、江苏省人民医院医患沟通中心王启辉副主任以及东南大学法学院刘建利副教授分别围绕医事刑法的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们发言的题目分别是“医疗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刑事法问题”、“虽误诊仍属临床处置得当的医疗行为”、“论强制医疗程序的实践检验与司法完善”、“医疗事故罪的实证研究”以及“刑法事业下医疗中止行为的容许范围”。铭传大学法学院刘秉钧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熊永明教授、南京军区总医院急救医学科孙海晨主任医师以及其他与会学者针对发言人的报告内容做了热烈讨论。

会议的最后一个单元是“医疗鉴定法律问题研究”,由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唐俊处长主持。南京市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子木法官、南京森林公安学院邱云亮副教授、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顾加栋副教授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处、主任法医徐洪新医师做主题发言。发言的题目分别为“《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鉴定乱象及制度设计研究”、“201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庭审要素”、“医疗损害后果发生途径分析与医方责任考虑”、“医疗损害鉴定制度重构的若干问题”、以及“浅谈当前医疗损害鉴定的困境”。广东省急诊分会廖晓星副主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于水深处长以及东南大学法学院张忆红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

为期一天的“首届海峡两岸暨中日医事法国际研讨会”在与会学者的精彩发言和激烈争论中落下帷幕,会议闭幕式由东大——东南司法鉴定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沈晓林主持,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甲斐克则教授、铭传大学法律学系主任颜廷栋教授以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做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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