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决定首次对我校贫困研究生进行资助,
一、资助对象
江苏省境内在籍在读、品学特别优秀、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年每人学杂费、住宿费8千元人民币。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
2、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0%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6、归侨侨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申报名额及资助金额
总名额:3名 8000元/人/年
五、跟踪考核
基金会与大学每年将对受助大学生进行跟踪考核,
每年召开一次受助生座谈会,邀捐赠人和企业家参加,
六、上交材料
1、“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
2、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Excel格式)(
3、家庭经济状况详细说明(说明请尽量详尽)
4、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5、院(系)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6、院系加盖公章的品学鉴定
请于9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院管理办
地点: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205
联系人:杨婷婷 康小珊
电话: 83795966 83795933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附:“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
其它表格请至:主页-院系部门-行政机构-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
“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
( 年 月—— 年 月)
学校: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出身年月日 | ||||||||||||||||
分院、系 | 专业 | 政治面貌 | |||||||||||||||||
受过何种奖励 | |||||||||||||||||||
家 庭成员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 | 每月收入 | ||||||||||||||
家庭经济 状 况 | |||||||||||||||||||
上 学 年 度 学 习 成 绩 | 上 学 期 | 必修课程 | 成绩 | 下 学 期 | 必修课程 | 成绩 | |||||||||||||
年度总平均分 | 单科最低分 | ||||||||||||||||||
班主任 推荐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系审核 意 见 | 签字: | ||||||||||||||||||
学校审核 意 见 | 签字: | ||||||||||||||||||
基金会审批 意 见 | 签字: |
备注:获得省以上专业或特长奖的,有关材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