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题报告的学者及题目分别是:
主题一:民生福利原则与行政法制
邹荣(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大陆保障性住房制度之检讨——略论以行政规划为核心之制度建设;
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社会福利国家原则在税法上之运用;
谢荣堂(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社会法治国原则与制度保障;
刘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社会立法中的行政程序法制建构;
胡敏洁(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履行给付行政任务的私人之法律地位-以养老保障行政为例;
李立如(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家庭责任与社会福利法制;
主题二:行政计划法制
陈爱娥(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计划确定程序法制的取舍—由其制度目的与施行条件出发;
孟鸿志(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规划裁量与法律规制的模式;
郑春燕(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论行政计划的司法审查路径—以设计城乡规划案件的司法裁判文书为例;
林明锵(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行政计划法与行政法院裁判—以2001年至2009年行政法院裁判为中心;
蔡志方(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论行政计划应践行之程序及其法理基础—以兴建定翼民航机场为例;
王青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院讲师):论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