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教授带队参加江苏省法理与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15浏览次数:303

20101211-12日,江苏省法学会法理与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主题为“风险社会的法律调整机制”。来自全省法理、宪法学界近百名理论和实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在大会主题报告和分组讨论环节,与会学者就风险社会和社会风险的概念、生成、内容、特点,以及风险社会法律治理的理念变革、制度创新与机制调整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我院龚向和教授、杨素云副教授、李可老师、博士生刘耀辉应邀与会。胡朝阳老师的论文《风险社会中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调整》,李可老师的论文《法律解释方法位序表的元规则》,刘耀辉博士的论文《风险社会中国家给付义务的生成逻辑》入选会议论文。李可师和博士生刘耀辉还分别就各自论文在分组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龚向和老师、杨素云老师和李可老师分别作为主持人、评议人、会议总结报告人参与了会议重要议程。

此次会议,我院参会人员积极参与发言和讨论,与各兄弟学院的同仁热情交流,密切联系,进一步提升了我院在省内法学院中的地位,扩大了我院的影响。在本次年会上,龚向和教授当选为江苏省法学会法理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刘耀辉的论文获得本次年会评选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