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30日,东南大学法学院、台北大学法学院、铭传大学法学院在东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2011年海峡两岸刑事法专题学术研讨会”。与会各方就两岸刑事法中以构成要件为基础的刑法基本理论、以刑罚权为核心的诉讼法理论及以因果关系为枢纽的医事刑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3月29日上午,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教授的主持下,台北大学法学院郑逸哲教授在对事实的看法与处理角度,系统地展开了构成要件理论。其中,将故意犯、过失犯、教唆犯、不能犯等通过函数公式表达出来,得到了与会学者和师生的一致认同,而会议在讨论交流阶段的诘问更是让会场气氛推向了高潮。
下午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蓉副教授的主持下,铭传大学法学院刘秉钧教授系统而全面地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在借鉴德国、日本、美国等刑事诉讼制度基础上的发展与改良,并就诉因等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会场气氛同样热烈。
3月30日上午,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周少华教授的主持下,郑逸哲教授与刘秉钧教授就“一罪与数罪”问题展开了交锋论战。在行为刑法与法益刑法的差异所造成的刑事诉讼法的不同、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犯、诉因制度等焦聚点上双方的辩论一次次将会场气氛推向高潮,赢得满堂喝彩。
下午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夏芸教授的主持下,台湾急诊医学会副秘书长邱丰祥、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急诊医学部医师刘威佐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医事刑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其后,郑逸哲教授与刘秉钧教授以台湾地区近年来的司法判例为素材,系统分析了医事刑法上因果关系、过失理论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对与会师生的提问给予充满智慧、幽默风趣的回答。
此次海峡两岸刑事法专题学术研讨会在愉快的氛围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梁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