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7级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评选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法乱纪或不道德行为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
4.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各院(系)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的毕业生的5%;名额请在“荣誉称号管理子系统——院(系)荣誉称号可申请名额”处查看。
三、欲报名的同学请6月10日前将“东南大学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交到学院学办。
法学院学办
201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