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教助中心[2011]64号、教助中心[2011]74号),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3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7名
国家助学金:一等:13名;二等:37名;三等:14名
二、申报条件
1、国家奖学金:详见《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详见《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助学金:详见《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流程
1、学工系统
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须在学工系统内申请。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针对08级、09级、10级本科生评定;国家助学金针对08级、09级、10级、11级本科生评定;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2日
2、纸质材料
学工系统申请的同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注意:
A、所有申请表均不能改变表格格式,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表格所填内容,可以打印,如手写,要求做到字迹工整,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B、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3、上交材料时间:请在学工系统申请后,于10月10日将纸质材料交至法学院学办。
如有问题,可以与法学院学办52091141或辅导员取得联系。
法学院学办
20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