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8级同学:
毕业工作已经启动,关于毕业生户籍工作有如下注意事项:
1、当年毕业升学本校的学生可以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不必办理户口迁移。当年毕业升学到外校的学生必须提供升入学校的全称或者户口迁移地址。
2、毕业生一定要在毕业当年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就业报到证,出国和准备考研的毕业生也要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回原籍的报到证。不要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
3、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会影响学生办理出国、考研等与户口相关的事项。
具体事项还可以与保卫处户籍科取得联系。
法学院学办
201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