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和东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暨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486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为充分展示新时期我校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和庆祝东南大学建校110周年,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同时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参加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和江苏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现将有关推荐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一”表彰
  1. 推荐名额

东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含院(系)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评选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党支部总数的10%(我院为1个),其中基层党委(含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东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二者评选推荐总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我院为2名),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每个基层党委推荐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2名(其中包括推荐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1名),推荐江苏省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名。推荐参加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应从本单位推荐参加东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对象中产生。

2.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按照《东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规定的有关基本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校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推荐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

1. 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推荐东南大学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不超过2名,推荐东南大学创先争优先进集体(院(系)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均可)不超过2个。

每个基层党委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1个,分别参加江苏省学校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推荐参加江苏省学校创先争优专项评选表彰的应从本单位推荐参加东南大学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对象中产生。

2.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总体上按照中组部“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应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要在“科学发展争一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先进个人应是正式党员,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要在为民服务、践行师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的办法和程序

1. 民主推荐。“七一表彰”和“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两个类别的推荐对象原则上不交叉。2011年受到中央、省委表彰过的集体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

各基层党委按照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单位要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推荐对象上报学校后,经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2. 集中申报。各基层党委请于59前,报送参加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暨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的有关推荐材料。520前,报送参加东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暨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的有关推荐材料。

3. 表彰宣传。校党委在“七一”前夕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 各基层党委按申报的类别分别填写有关表格 (详见附件2-6);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申报材料中的姓名、职务、党组织名称、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依据单位公章、任免文件、居民身份证等),各基层党委推荐时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表中“填报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其中推荐参加江苏省学校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和江苏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的应在此栏中注明。

3. 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并通过办公系统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施春陵、何熠联系电话:8379206552090134

 

 

 

 

附件.doc

东南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426

      

 

 

 

 

 

 

 

 

主题词: 表彰  推荐  创先争优  通知

抄送: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